“孩子消失了?”乐正宇皱着眉追问,“就这样直接消失了?有报警吗?”
“我们当时报警了,但是还没等找到,程广昊就带着孩子回来了,说是孩子一直在哭,他觉得是想妈妈了,于是就带去茗之前经常去的屋里待着了。”
“他太累了,就抱着孩子睡着了,结果等醒着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在找这个孩子。”
老院长仔细回忆着说。
“我当时也觉得有点奇怪,但是孩子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而且对他也很亲近,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是什么样的地方,才能让你们找不到呢?”蔡翔在一边问。
院长愣了一下,没想到蔡翔的切入点是这里,想了一下才说,“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那里是个杂物间,都是柜子,最里面有一个垫子,从门口看进去的话,视线会被那几个柜子挡住,所以就不能一眼看到,可能当时孩子睡着了,没法出什么声音,里面漆黑一片的,所以我们当时才没能立刻找到他。”
“杜茗经常会到那里去吗?”乐正宇在本子上大概记录了一下仓库里面的样子,“那个仓库现在还留着吗?”
“现在……”老院长『露』出了一个有些为难的表情,“其实,这个仓库很早之前就已经没有了,这家福利院之前经历过一次重建,之前很多的布局都已经没有了。”
“实际上是这样的,”乐正宇也不打算听院长东一句西一句的回忆了,他直接说“其实我们今天到这里来还想问一下,您刚刚一直提到的,杜茗当年生下来的那个孩子,现在究竟在哪里?还在这家福利院里吗?还是说被谁领养了呢?”
“她的话,就在当年那件事发生不久,就被我们广昊收养了。”
院长说。
“但是,没有过正当手续。”院长补充了一句“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老爷子我虽然老了,但我还不傻,你们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问这个孩子的事吧,一直围绕着他们,应该是他们出事了?”
乐正宇和蔡翔同时沉重的点点头。
“是吗?”院长低下头,摘下自己戴着的眼镜,仔细的用眼镜布擦了擦眼镜,然后慢慢的戴回去“其实当时他提议把孩子不走正规程序的带走,我就隐隐约约猜到会有这么一天,只不过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早。”
“你明明知道那个孩子的命可能会受到威胁,为什么还会眼睁睁的看着她被程广昊带走呢?”蔡翔表示不能理解,他刚刚还觉得这是一个爱着孩子的福利院院长,不论怎么说,他能够清楚的记得当年的事,就说明他至少当时心里还是有那些孩子的,不过现在他突然又不敢确定了,怎么才能接受自己福利院的孩子被人不走任何程序的领养走呢?
“当时院里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当时经营不善很快就要倒闭了,就在这个时候,程广昊出来跟我说,能够领养一个孩子,就领养那个在院里出生的,还没有身份登记的孩子。”
“我当时也是太着急,昏了头了,觉得没什么,就让他给领养走了,虽然后来福利院有了新的资助方,重新开张,但是我一直放不下那个孩子,程广昊这个孩子,知道我放心不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我发一次那个孩子的照片,我看到她过的好像确实不错,也就放心了,后来虽然这一两年他突然没再给我寄照片,但是我也不那么担心,毕竟,我知道程广昊会对那个孩子好的。”
乐正宇和蔡翔对视一眼,同时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有门两个字。
“您还有照片吗?能让我们看一下吗?”乐正宇换成了敬语,他坐直了问。
“等我找一下,”院长费力的站起来,越过乐正宇他们,到后面的柜子那里翻找,从那里拎出来一个文件夹递给乐正宇。
乐正宇打开一看,里面是满满的照片。
从程茗之还只能爬的时候,到她上学的时候,再到初中的样子,感觉真的是认认真真的记录了这个孩子的成长。
不过为什么,这两年突然就没再拍了呢?
乐正宇也陷入了沉思当中。
不过从照片里来看,乐正宇觉得,程茗之的身上真的没有什么地方和程广昊是相似的,都说孩子会和抚养他们长大的人长得像,但是乐正宇真的不能从程茗之照片上的身影中,找到任何和程广昊相似的地方来。
乐正宇皱着眉,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请问有杜茗的照片吗?”他问。
“这个……”老院长的眉头也皱了起来“我觉得应该是没有的,不过,应该只有墓碑上还有一个了吧……实际上,我也不记得她的样子了,我只知道,这个孩子的脸,和杜茗是很像的。”
和杜茗像,但是和程广昊长得不一样。
这个孩子,会不会不是程广昊的?
本来程广昊找到这边来,以为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宠爱有加,但是,最近几年,因缘巧合之下,他发现,这个孩子其实并不是自己的,所以才会突然出现反常举动,并且出现疏远这个孩子的行为。
那……难道是程广昊动的手吗?
乐正宇想。
因为发现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其实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心态变了,看这个孩子的感觉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甚至看着这个孩子还觉得刺眼。
明明是自己与杜茗之间爱的证明,是他们之间爱的延续,甚至是杜茗生命的延续,却突然变成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和自己的爱人生下的孩子。
所以起了杀心?
即使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要连张慧一起陷害呢?
诱导张慧犯罪也好,试图让张慧背锅也好,为什么要把这个女人也推下水呢?
“其实,我希望您能够跟我详细的讲一下杜茗的『性』格。”
乐正宇想了想补充道“为人处事和对待程广昊这两个方面吧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