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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风月

    谷飞鸟回想起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那时候段林涛已经牺牲,谷飞鸟负伤在医院疗养,得知张曼曼怀孕,并且在犹豫要不要把孩子生下来。他理解张曼曼的苦衷,于是决定由他来抚养段林涛的孩子。可是他自己没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孩子还是要交给父母来照顾。

    于是从军十二年来,他第一次回了家。

    十二年没见,彼此都感到很陌生。

    父母都已年近七十,满头华发,身体虽然还很硬朗,但到底是上了年纪,跟年轻的时候比不了了。

    他如实讲了孩子的事,希望家里能在这件事情上帮帮他,他如果不是实在没别的办法,也不想给他们增添这个负担。

    母亲抓着他的手,哽咽,答应他一定会好好的照顾这个孩子,这些年是他们对不起谷飞鸟。

    谷飞鸟很不适应母亲的眼泪,他有些仓皇,不知所措,结果父亲的一声怒喝打断了母亲的哭诉。

    父亲,还像十二年前一样的强硬。

    他从父母的房间里退了出来,外面站着他永远童真幼稚的姐姐。

    姐姐已经四十五岁,虽然脸上的表情永远都是那么天真,但鬓边还是添了几根白发,眼角也有了皱纹。她看见谷飞鸟很高兴,对两人之间十二年的分离完全没有察觉,她还像原来一样拉着他的手,摇着他的手臂,招呼着鸟儿,鸟儿,你陪我玩……

    谷飞鸟一瞬间泪湿眼眶。

    他在家住了三天,这三天一直在陪姐姐玩过家家的游戏,她是妈妈,他是孩子,妈妈给孩子做了一件白衬衫。

    姐姐的手艺还像原来那么好,她还学会了烧制软陶。

    只不过她给自己做的衬衫尺寸有点小,穿起来有点瘦,绷得紧紧的,稍微动一下好像就要撑破了。

    在家的第三天他接到了任务,要去考察谢运良。彭博正是那一代的片警,对这个人很熟,于是被他抓了苦力,帮自己调查谢运良。

    然后十月的某个凌晨,在一辆空空荡荡的公交车上,他遇到了言遇暖。

    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况,他还是觉得荒诞。

    那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他穿了姐姐给他做的衬衫,外面罩了件西装,彭博头天感冒了,一大早被他从温暖的被窝里挖出来,很是不情愿,在公交车上补眠的时候他就脱了自己的西装给彭博盖着。

    就是这么巧,偏偏在他穿的最少,衣服最瘦的时候遇到了言遇暖。

    他这辈子没这么囧过。

    全车的人都从昏昏欲睡中惊醒过来,盯着他**的身体。

    老实讲,虽然衣服破了,但是他真的没露出什么重要的部位。但有句话说的很有道理,若隐若现才是最**。

    于是他**了一车男女老少。

    言遇暖这个罪魁祸首,非常呆,非常傻,表情很无辜,眼神很赤、裸。

    他自己有种被剥光了展示的错觉。

    当时他是很生气的,可谓羞愤。

    他不像言遇暖有脸盲症,他记人记的非常清楚,所以他记住言遇暖了,记得很清楚。

    后来发现她是谢运良的辅导员,于是又从侧面了解了一下,发现她是挺有意思的一个人。

    现在回想起来,他们初遇的那个场景真是太有趣了。言遇暖当时坐在地上抬头看自己的时候,眼睛水汪汪的,眼神那么迷茫,像受惊的小兔子一般,真是很可爱。

    不知道当时自己在她眼里是什么样的?

    “我当时的样子是不是有点吓人?经常有人说我很可怕,我记得你当时也说了一句——你别打脸,我看起来像是要打人的样子吗?”他想起那场景,觉得真好笑。

    言遇暖也忍不住笑,当时自己想什么来的?觉得他肌肉好华丽,锁骨好漂亮,肤色好诱人,呵呵,不过这个绝对不能告诉他,要保持淑女的形象!

    “我听说,你为此还写了一篇日志,夸我秀色可餐。”他嘴角噙着一抹笑,大喇喇的往沙发上一靠,扬起下巴斜睨着言遇暖,平时那些凛然的正气全都消失不见,眼神火辣在言遇暖脸上扫过,如一匹嗜血的孤狼,“我哪里秀色可餐啊?”

    言遇暖忍不住又是一抖,心里猫爪子挠心一样的难受,暗暗咬牙,默念旺旺牛奶的广告词。

    你再**我,再**我,我就把你吃掉!

    她脸上燥热,口干舌燥,原来不止是男人禁不住**,女人也是一样的啊,自己这点狼血全都被他勾起来了,真想直着脖子嚎上那么一句,嗷呜……

    可惜不能嚎,那就只能压下去。

    好在她面前还有半份冰淇淋,于是她捉住勺子猛的挖了一大坨塞进嘴里。

    她恶狠狠的盯着谷飞鸟示威,眼睛里的讯息很明显:小样,早晚有一天把你吃掉!

    那一大勺冰淇淋实在是有点多,不少都沾在她唇上,于是她伸出舌头来舔了几下,粉红色的舌尖擦过,露出草莓色的唇。

    一定又软又甜。

    谷飞鸟心里猛的窜过这个想法。

    如果现在亲上去,不知道是冰淇淋味道的言语暖,还是言语暖味道的冰淇淋呢?

    他非常想知道,心似火烧,忍不了了。

    “冰激凌好吃吗?”他放弃了凹造型,凑了过去,盯着她艳色的唇舌。

    言遇暖以为他要尝尝,玩心又起,迅速端起面前那盘冰激凌,护在身侧,眼神警告的看着他,“不给你吃!”

    然后示威的又挖了一坨塞进嘴巴。

    真忍不了了。

    谷飞鸟几秒前已经勘察好了现场,如果他现在窜过去跟言遇暖坐在一起,把她挤在沙发和墙壁的夹角里,压下头,肯定没人能看得见。

    兵贵神速,行动!

    谷飞鸟同志用实际行动证明,*果然是行动果敢,攻无不克的!

    于是言遇暖被飞扑过来的谷飞鸟逼至角落,压在身下,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他的吻已落了下来。

    果然是这个味道,香甜,冰爽,滑腻……

    他在那梦幻般的味道里迷失了两秒,然后迅速恢复了理智,因为一声脆响打断了他的沉迷。

    言遇暖手里正端着的冰淇淋盘子掉在了地上,陶瓷与大理石碰撞,四分五裂。

    这个原本很隐秘的小角落立刻吸引了室内所有人的目光。

    好在有沙发的靠背挡着,两人迅速的分开,端正的坐好,然后一起低头研究地上的那个碎盘子。

    言遇暖抬头嗔了他一眼,皱着眉头,举起无缚鸡之力的粉拳,在他身上捶了两下,“都怪你!”

    冰激凌掉在了地上。

    谷飞鸟又想起了自己的那个噩梦,“对不起……”

    “光对不起有什么用!去,重新给我买一个!”言遇暖呲牙强势镇定,其实心跳的成了一团,分不清节拍。

    这人,怎么忽然就冲动起来了,一点预兆也没有,真是吓死她了,大庭广众的,羞死了……

    谷飞鸟忽然笑了,抓住她的拳头,“再买,别生气,马上给你买,又不是买不起!”

    他释然,冰激凌掉了,再买就是了,又不是买不起,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稚童了。

    而且冰淇淋掉了有什么关系,他还有言遇暖,比冰淇淋甜,比冰淇淋爽,比冰激凌更诱人。

    两人又买了一个甜筒,然后在服务员暧昧不明的视线中落荒而逃。

    幸好今天穿的不是军装!

    谷飞鸟觉得以后外出他都再也不穿军装了,这样偶尔玩一下,挺新鲜,挺刺激。他看了看身边的正拍着心脏强装镇定的言遇暖,她手里举着后买的那个甜筒。于是玩心又一次大起,贼兮兮的凑到她耳边,“这个冰淇淋好吃吗?”

    言遇暖被他吓他的立刻往旁边逃,神啊,刚才还是没人注意的店里,现在可是大街上啊!他不会又要那什么吧?!

    “你这流氓,你别过来!啊……”她朝旁边跑,谷飞鸟两步追了上去,拦腰把人拽进怀里,正当言遇暖担心他要在大街上狼变一下的时候,手里忽然一空,再抬头,就看见谷飞鸟抢了她手里那个甜筒,然后在她冒着怒火的眼神注视下,三口两口的吞掉了。

    吃完了还气人,舔舔嘴唇在那里回味,“好像还是刚才那个好吃。”

    啊!你这个坏蛋!我跟你拼了!

    言遇暖扬起拳头,拼命的捶打他禁锢着自己的一双铁臂。可是她的粉拳实在没有半分威胁,反倒激起了他的反抗。

    谷飞鸟揽着她腰的手略一用力,言遇暖就已经双脚离地的向上窜了一截。等向上的趋势停止时,她的人正被谷飞鸟抱着转了一圈。

    她尖叫了一声,引来周围人群的侧目。

    谷飞鸟正抬起头看她,眼睛闪亮,神采飞扬,英俊的脸上满是孩童般的稚气,像一个快乐的少年。

    他又抱着她转了两圈,周围更多人朝他们行注目礼。

    看吧看吧,言遇暖把心一横,完全的敞开心门。

    怕什么呢?她如此的幸福和快乐,怎么会怕人看,她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她此刻的心情!

    就让你们羡慕嫉妒恨去吧!

    她也笑起来,欢快的,响亮的,笑声一串串,满溢幸福,飘的很远。

    围观的视线渐渐散开。这里是十里烟花的秦淮河畔,一砖一瓦都是浸透风流的传奇,每年有不计其数热恋的情侣来这里表白、求婚,所以在路人的眼中,他们这一对热恋中忘我的情人,只是又一对寻梦人罢了,也许他们的故事会为这千古风流再添一笔风月,但也仅止于此,没什么好特别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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