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年间,北京。
虽然只是初伏,但天气已经燥热难耐,顺承门(今北京宣武门)外护城河两岸的茶楼酒肆人满为患。很多在二楼的客人不顾炎热的天气,成群地挤在围栏旁。没有钱进茶楼消费的市民则三五成群地相拥在两岸的高处,一些顽皮的孩童还爬上了树,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着不远处的顺承门方向望去。
突然,从远处传来了几声巨大的嘶吼声,只见一只只身形巨大的大象在前方旗官的引导下井然有序地走出了顺承门,然后慢悠悠地走进了护城河。凉爽的河水让大象们兴奋异常,有的摇头晃脑,有的用鼻子喷水,象群中不时地发出一阵阵嘶吼,两岸的人们也是看得津津有味。这神奇的一幕就是明朝万历年间一年一度的“伏日洗象”,而指挥这些大象洗澡的旗官就是负责训象的锦衣卫。没错,他们可能和我们平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鲜衣怒马、武功盖世的锦衣卫不大一样。其实关于锦衣卫,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
出身底层的洪武帝,对权力的欲望超越了之前所有的帝王,他既没有唐朝帝王的豁达,也不可能像宋朝君主一样“与文人共治天下”。没有显赫的身世背景和豪族支持,导致他天生缺乏安全感,对谁都不信任。在解除了中央与地方行政、军事可能存在的“一臣坐大”的威胁之后,皇帝开始考虑到自身的安全问题。与此同时,“高处不胜寒”的境地让他不得不保持警惕,他时刻关注着帝国每一个角落发生的状况,以便防微杜渐。在这种情况之下,集安保、侦查等多重任务于一身的锦衣卫就诞生了。
由于干系重大,朱元璋亲自指导了安保部队的改组。他废除了亲军都尉府和仪鸾司,将亲军十二卫划入自己的直接管辖范围内。在十二卫中,为首的就是盛名在外的锦衣卫,其余的分别为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后来历经永乐、宣德两朝,皇帝近卫军扩编至二十六卫。
早在锦衣卫还隶属于亲军都尉府的时候,由于近卫军部门、人数众多,为了区别身份,便于指挥,朱元璋下令给近卫军们制作“工牌”。工牌分为“仁”“义”“礼”“智”“信”五种,仁字号饰盘龙云花纹,一般是“高干”——公、侯、伯和都督;义字号饰伏虎云花纹,一般是指挥使;礼字号饰獬豸云花纹,一般是千户、卫镇抚;智字号饰狮子云花纹,一般是百户、所镇抚;信字号饰盘云花纹,一般是将军。除了“工牌”,锦衣卫的制服与装备也是独具特色。
先来说说锦衣卫的制服——飞鱼服。此“鱼”非彼“鱼”,飞鱼服上的“鱼”出自《山海经·海外西经》:“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它其实是一种会飞的神兽。那么这只“鱼”到底长什么样呢?其将龙头、蟒身、四足、鱼尾合于一身。因为和我国神话中的“蟒”非常像,明世宗就曾误以为兵部尚书张瓒穿的飞鱼服是“蟒袍”,斥责其越级。张瓒却淡定地回答“臣所穿乃钦赐飞鱼服”,弄得皇帝有些尴尬。
飞鱼服一般都是橘红色,服饰上的图案不同于传统的刺绣,是在织造的时候一次成型。其中最经典的款式是曳撒款。“曳撒”这个词源于蒙古语,本意指蒙古袍。明人王世贞在《觚不觚集》描述曳撒为“短袖或无袖,下腹竖褶之,若袖长则为曳撒”,因此飞鱼服也被形象地称为“断腰袍”。
再来说锦衣卫的装备——绣春刀。可惜绣春刀我们只能从一些历史记载和绘画中想象了,因为有机会佩带绣春刀的人寥寥无几,只有一定级别以上或者受到皇帝赏赐的官员才能拥有,其礼仪性和荣誉性要大于实用性。
据《大明会典》记载:“凡大朝贺(皇上)御殿。掌领侍卫官俱凤翅盔、锁子甲、悬金牌、佩绣春刀,一员侍殿内东,一员侍殿内西。勋卫分立于其下、少后。锦衣卫正直指挥一员,悬金牌,侍于殿内帘右。千户六员,具朝服,侍于殿门外右檐下。”大朝贺,一般是春节期间或者是皇上、皇后生日,这样的日子一年中没几次。在如此隆重的皇家仪式中,几千人的安保部队里只有大殿上的两位掌领侍卫官能够佩带绣春刀。
而明朝沈德符《万历野获编》[1]的记录更有说服力:“至尊初登极,行郊祀大礼,其四品以上,及禁近陪祀官,俱赐大红织金纻袍。若恭谒诸陵及行大阅,则内阁辅臣俱赐蟒衣,或超等赐服,至鸾带金银瓢绣袋等物,以壮扈从。……锦衣卫官登大堂者,拜命日即赐绣春刀鸾带大红蟒衣飞鱼服,以便扈大驾行大祀诸礼。”明确指出了只有能和四品大员列班的锦衣卫才有机会佩带绣春刀,足见绣春刀之珍贵。
锦衣卫常设十二个所(全盛时期为十七个卫所),其中中、左、右、前、后五个所负责统领卫下执行礼仪工作的所有军士,主要承担重要典礼上的仪仗与安全保卫工作,属于锦衣卫最基本的核心五所。其中“掌天子仪仗”里还有一个最为另类的部门——驯象卫。
作为帝国最精锐的仪仗卫队,“多才多艺”是必须的,本章开头的训象旗官就来自“训象卫”。这个卫所隶属亲军卫的水军,后来改为了“驯象千户所”,由锦衣卫直接管辖。皇宫里用大象做什么?你绝对猜不到,他们竟然是皇室重大典礼的“特殊卫士”。其实不仅仅是大象,锦衣卫还负责豢养虎狼豹等一系列猛兽,这些猛兽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列席天子的重大典礼或者仪式。想象一下,在万众瞩目的典礼之上,如此野兽都乖乖臣服于天子脚下,那么皇帝的威严则不言而喻。弘治年间,还设立了“常朝大象”的制度,每天的朝会,文武百官都能享受到御阶左右站立的大象行“注目礼”,不知道朝臣们有没有逛动物园的感觉。
不要小看这训象的工作,不但辛苦还极度危险。嘉靖年间,一只大象因为“闹情绪”,堵在了承天门下,驯养大象的锦衣卫无计可施,造成了上朝的大臣集体迟到的尴尬场面。武宗时期,豢养猛兽尤为之盛,朱厚照下令在西苑建造豹房,从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至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共添造房屋200余间,耗银24万余两,豢养了大批虎、豹等猛兽,尚武的皇帝天天泡在“动物园”驯虎御豹,与锦衣卫一起干起了专职驯兽师的工作。
除了训象、御豹,锦衣卫中还有一部分人负责各种各样的“后勤”工作。比如铁匠——负责兵器和火器的制造;画匠——明代院体花鸟画代表画家林良就因为画艺高超,被授予了锦衣卫指挥使的职衔。可以看出,锦衣卫的职衔在某些时候还可以作为封赏下臣、笼络人心的工具。在锦衣卫中,还有为数不少的“鞑官”,他们是周边少数民族归附明廷的部落首领。
当然,除了掌天子仪仗、保障后勤这些工作之外,锦衣卫更是皇帝的贴身保镖,历史上有很多锦衣卫都是因为护驾有功而受到皇帝的宠幸。如正统年间的锦衣卫指挥使袁彬,土木堡之变中和英宗一起被瓦剌俘虏,在敌营期间袁彬和英宗形影不离,时刻护卫着皇帝的安全。塞外苦寒,袁彬就在深夜时将英宗的双脚裹入自己怀中;英宗苦闷失意的时候,袁彬又宽慰皇帝。在艰苦的环境中与英宗建立起了深厚的君臣之谊。
正德一朝,武宗朱厚照有一次在豹房内与老虎戏耍,一只猛虎突然向皇帝袭来,千钧一发之时护卫江彬向前冲向老虎并将其驯服。惊魂未定的武宗虽然口中说自己能搞定,但是江彬如此英勇的行为还是取得了皇帝的信任,日后得以擢升,统领锦衣卫。
洪武年间,朱元璋召见编修《孟子节文》的儒士钱宰。朱元璋用略带调侃的语气说:“你昨日的诗作得好。不过我并没有‘嫌’迟啊,改作‘忧’字如何?”吓得钱宰魂不附体,连忙磕头谢罪。原来,钱宰因为被朝廷征召参与《孟子节文》编修,每天都要很早起来入朝,老人家实在吃不消,回家吟诗抱怨道:“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没想到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就知道了,而给皇帝递送“小道消息”的就是锦衣卫。还有一次,大臣宋濂在家请客,第二天朱元璋就问他请了哪些人,吃了什么菜,宋濂如实回答后,朱元璋笑着拿出一张现场图给他看,吓得宋濂汗如雨下。可见,“侦听臣民、巡查缉捕”是锦衣卫另一项重要的职能。
设置特务机构并非朱元璋的专利,我国历朝皇帝似乎都有这个习惯,汉有“诏狱”和“大谁何”,三国有“校事”,唐有“丽竞门”和“不良人”,五代有“侍卫司狱”,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但是像明朝锦衣卫这样规模之大、机构之严密、社会各个层面渗透之深可算是前无古人,他们分布在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充分发挥着“巡查缉捕”的职能,严密监视着人们的一言一行。
锦衣卫虽然是特务机构,但是缉捕和审讯都是有严格的操作流程的,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首先,对于需要侦捕的目标人群,锦衣卫会采取监视守候、化装侦查等方法进行控制。为了防止锦衣卫在监视过程中被贿赂,每一次执行监视任务前,会采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人选。据《明史》记载:“每月旦(初一),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
执行侦查任务的大多数是锦衣卫中的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他们在执行任务时被称为“缇骑”(锦衣卫属下人员,因穿橘红色军服得名)。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人,最多时达6万人。到了明中后期,厂卫势力急速扩张,编外人员也跟着大量增加,所以有大量的市井之徒混入执法队伍,他们道德败坏,经常敲诈、勒索涉案人员,这也是导致人们对锦衣卫印象不好的重要原因之一。
皇帝经常会通过锦衣卫“盯梢”得到许多有用的信息,甚至有时候拿这些信息作为“筹码”来要挟不听话的大臣。比如嘉靖帝继位后,想将明仁宗的神主迁入祧庙(远祖庙),礼部尚书徐阶和给事中杨思忠反对,于是世宗命人收集二人的把柄,被皇帝“揭短”的二人最后只得同意。
但还有很多人就不像他俩这么幸运了。涉及京畿地区或重大案件的,锦衣卫会携带缉拿牌票前往犯罪嫌疑人所在处对其进行拘传,同时还会出示驾帖(明代刑科签发逮捕嫌疑犯和处决犯人的凭证),这些犯人被拘捕后就会进入“诏狱”,那便是九死一生。
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七月,北京,诏狱。
刑房内,一个囚犯被打得遍体鳞伤,狱卒们仍不断地往这个犯人身上放置装满泥土的麻袋。看到奄奄一息的犯人还没有被压死,气急败坏的狱卒们又将一颗铁钉钉入犯人的耳朵,顿时血流如注,惨不忍睹。这个被残酷折磨的犯人就是“东林六君子”之一的杨涟。
似乎老天爷也在庇佑忠义之士,面对如此酷刑,杨涟仍然没有死,刚正倔强的他似乎要留着一口气与阉党斗争到底。然而魏忠贤等不及了,他命人将一颗铁钉钉入了杨涟的头部,一代忠臣命丧黄泉。而使杨涟受尽折磨的“诏狱”,正是由锦衣卫北镇抚司管理。
锦衣卫下设“南镇抚司”和“北镇抚司”两个机构。“南镇抚司”主要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类似于“稽查大队”的角色。“北镇抚司”是朱棣登基后设立,专审皇帝钦定的重大案件,只向皇帝一个人负责,直管“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犯人,不必经过司法机构。虽然“北镇抚司”的领导镇抚使是从四品,比锦衣卫指挥使的正三品要低,但由于权力的特殊性,往往掌管北镇抚司的镇抚使权力更大,也更得皇上信赖。永乐时期,掌管北镇抚司的就是朱棣的三儿子赵王朱高燧。因为受皇帝器重,北镇抚司的业务也比较繁忙,经常到全国出差。派出的人员皆为“钦差”,地方官员十分畏惧他们,接待都是恭恭敬敬,称呼为“上差”或“钦差”。
前边说到,一旦进入诏狱便是九死一生。这里除了最基本的械(缚于手上的木质刑具)、镣(镣铐)、棍、拶(夹手指、脚趾的小木棍)、夹棍(夹大腿、脚踝的大木棍),还有各种各样的酷刑。比如“刷洗”——先将滚烫的热水浇遍全身,然后拿铁刷一点点地把皮肉全部刮开,露骨方止。除此之外还有脑箍、烙铁、灌鼻等种种酷刑,受刑者往往“呼謈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置身诏狱宛如身处人间地狱。
虽然《大明律》中明文规定,刑讯对象必须是犯有重罪且赃证呈堂却仍负隅顽抗者,而且对年老者及年幼者、疾病者、孕妇及产后百日内的妇人不得拷讯,刑讯还要由众位办案官员投票表决。若违法刑讯,主办官员将受到严厉惩处。但是,诏狱的特殊性决定了这里是“法外之地”。
没有读过几天书的朱元璋对“文化人”既厌恶又敏感,他讨厌这些“饱读诗书”之人的惺惺作态,害怕士人从骨子里轻视他这个“放牛娃”,更憎恨贪官污吏,太祖扭曲的心理让有明一代形成了严以治吏的朝风。朱元璋曾说过:“奈何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对于文人朝臣他毫不心慈手软,诏狱成了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群体经常光顾的地方,明朝的严酷治官让士人颜面扫地,对从政官员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朱元璋编撰的《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中被凌迟、枭示、种诛(灭族)的案件有上千件,弃市(杀头)以下有一万多件。除此之外,书中还记录有抽肠、剥皮、黥刺、荆、劓、阉割、挑膝盖、锡蛇游等种种酷刑,他还创新地发明了“戴死罪”。于是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有的御史戴着脚镣坐堂审案,有的被打了八十大棍仍回原衙门做官。朱元璋也是没办法了,把人杀光了谁来维持帝国的运转呢?明初掀起了“四大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之后,数万官员命丧黄泉,搞得朝野人人自危。据说在上朝时朱元璋如果揿玉带在肚皮底下,便是又要大开杀戒了。许多朝官在离家上朝之前,就跟上刑场一般和家人诀别吩咐后事,如果活着回家便是天大喜事。
明代伴随着锦衣卫一起出名的还有“廷杖”。古语有云:“士可杀,不可辱。”而在有明一朝,皇帝经常一言不合就“打屁股”,而执行者就是锦衣卫。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七月,世宗皇帝一声令下,一百多位官员因为“大礼议之争”被集体廷杖。上百名文官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扒掉裤子,让如狼似虎的锦衣卫们按在地上打屁股,一时间哀号四起,血肉横飞,有十六人当场被打死。这就是明朝的廷杖,皇帝相信,棍棒之下出顺臣。
诏狱和廷杖给大臣们造成了多大的心理阴影呢?宪宗、孝宗在明代算得上是比较仁厚的皇帝了,大臣在上朝的时候仍会感觉“手足茫茫”。明神宗有次召见方德清、吴崇仁两个阁臣,商议“梃击案”,方德清却只知连连叩头,吴崇仁则紧张得不敢作声,惹得神宗大怒。吴崇仁竟吓昏过去,当场大小便失禁,被抬回府中之后如木偶一般,几天后才恢复正常。明代的政治高压可见一斑。
朱元璋始终把革除弊政的重心放在治官上,“明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洪武帝鼓励百姓检举告奸,允许上京告御状,允许锦衣卫接手民告官的案件,他希望利用锦衣卫对朝野的广泛布控实现帝国的政治清明。这条亲民路线给官员的震慑实在不小,起到了一定的辅助监察的正面作用。据统计,《明史·循吏传》中近三分之二的模范官吏都出自洪武一朝。但是这样的作用很有局限性,太理想化了。千百年来,中国的封建官员形成了官僚集团特有的生态圈,孟子曾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对这句话的解读有不同的版本,但不管是哪个版本都彰显出了“巨室”在国家政治中的影响,为官从政要遵守“潜规则”。
明朝贪腐尤为严重,明末启蒙思想家顾炎武曾说:“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指出明代贪腐的第一根源就是官员俸禄过低,而且百官从户部领取的不再是粮食实物,而是白银钱钞,“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布折钞,以银折布,而世莫究其源流也”,没有任何金融体系作为保障的纸币,受通货膨胀的影响非常大。“想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当官员们的俸禄无法养家糊口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滋生了腐败。其实除了现实中的客观因素,中国官员长期以来也在官场中形成了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的“潜规则”。作为大地主的代表,官员上任为地主利益说话,地主花钱为官员晋升打点通道,已经成了大家心知肚明的游戏规则。有钱的士绅大族还会投入资金在后辈教育上,以期让子孙都能够踏入官场,为家族谋取福利。到了明朝中后期,读书人的主流价值观基本上都把做官当成了“营生”,官吏贪腐无比猖獗,以致国库空虚,财富都流入了富户和官僚的口袋,也使得明王朝出现了国弱而官商皆富的怪象。
纵观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能够顺应规则的人都能在历史舞台上呼风唤雨。明朝的士子们在王朝的中后期已经将读书—入仕—腐败视为一个正循环,科举制度也在不断吸收新人进入官僚队伍。你要是不贪,在官僚体系中会被视为“另类”,即便能“高风亮节”,也无法挡住众多官员搭乘“贪腐”的公交车前行。新人总有一个“学习腐败”的过程,当这个过程比较慢的时候,王朝还能维持有限的活力。当这个过程足够快、人数足够多的时候,就是一个王朝寿终正寝的时候,明朝中后期就是如此。其实明朝中期官员的贪腐和奢侈之风就已经很严重了,大明的“续命师”张居正虽不算贪官,但其死后抄家仍“所蓄不及十万”,这里还不包括名贵字画。面对此种状况,不知道洪武帝会作何感想。
仅凭锦衣卫来制衡贪腐,实在太过天真;用尽了重刑惩治违法官僚,杀了数万人,官员贪墨却愈演愈烈。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朱元璋无奈地说:“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列布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郭桓案发后,他又说:“其贪婪之徒,闻桓之奸,如水之趋下,半年间弊若蜂起,杀身亡家者人不计其数。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发、文身,罪之甚者欤!”皇帝实在是想不通,如此重刑之下为什么还有一茬接一茬的官员以身试法。
不但贪腐没有止住,还唤醒了锦衣卫这头洪水猛兽。在明朝前期,由于朱元璋、朱棣等君主雄才大略,能够较为全面地掌控吏治和锦衣卫。随着强权皇帝的去世,加上继任皇帝或刻意纵容或不理朝政,厂卫愈发横行于世,出现对官吏滥用刑讯、屈打成招的情况,冤狱频出,人人自危。而明朝重刑讯也被后世广泛诟病,让文官集团的尊严被粗暴地践踏,法制形同虚设。
在明朝中后期,锦衣卫也成了皇权与党争的工具,对吏治造成了严重打击,甚至有了“天下刑狱先东厂而后法司”和“明亡于厂卫”之说。其实锦衣卫坐大的根源在于权力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朱元璋之后的几朝皇帝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也是催生东厂、西厂与内行厂的重要原因。
锦衣卫从诞生之日起,它的罪恶行径似乎就与其鲜衣怒马的外形形成了鲜明对比。但不管人们怎样唾弃这个“历史名词”,它都只是特殊时代皇帝专制统治下的工具而已。
[1] 该书记述了明朝的典章制度、人物事件、山川风物、神仙鬼怪等诸多内容,对于明朝的典章制度和典故逸闻记载得尤为详细,书中所记载的很多事情都是作者耳闻目睹的亲身经历,是研究明代历史的重要史料。